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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璐:回顾2013 楼市调控大棒高举轻落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璐擅长以经济学模型和市场经济规律为出发点,对楼市宏观走势进行分析和趋势判断,在“新国五条”出台后一周年之际,刘璐撰写了长达六千余字的长文,对“新国五条”出台后对楼市的影响进行了盘点和数值分析,我们将在锐客栏目分两期刊出。

编者按: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留美经济学博士刘璐是成都本土知名的房地产研究专家,他擅长以经济学模型和市场经济规律为出发点,对楼市宏观走势进行分析和趋势判断,在“新国五条”出台后一周年之际,刘璐撰写了长达六千余字的长文,对“新国五条”出台后对楼市的影响进行了盘点和数值分析,我们将在锐客栏目分两期刊出。


背景:针对北京,其他城市“躺枪”

2013年初的时候,如果没有这个新“国五条”,很多专家和业内人士都认为2013年的市场是乐观的。去年春节前后,一些业内朋友问我对13年市场看法的时候,我不无深意地回答道,中国的楼市其实是一个政策市。一个市场肯定有其客观的经济规律,但如果受政策的影响过大,那么就可以称其为一个政策市。如果没有这次的调控,那情况可能是这样的,还是先看看下图吧。

这是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按月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指数的成都指数制作的2010年以来的成都房价整体走势图(截至2013.1),其主要目的是体现成都整体房价的按月环比变化趋势(设定2004年1月为100)。从图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整个2012年的房价走势体现了一种先抑后扬的趋势,特别是去年的11月、12月这两个月,已经较明显的走出了下跌转折后的盘整态势,掉头向上,但幅度还算温和。问题就出在去年1月上。1月的指数突然拉大了幅度,而且创了新高。这不仅是2010年以限购和限贷为代表的“双限”调控以来的新高,而且也是2004年以来的新高。是的,你没有看错。不仔细看还不觉得,但从整体的环比指数来看,这确实是新高了(全国很多城市都有类似的走势)。

全国大多数城市其实都属于躺枪。这一次新“国五条”的焦点其实是首都北京,“两个月挂牌房价每平米跳涨1万”、“6环外房价突破2万”、“五道口附近37平米套一单价10万”……去年初的时候,这些触目惊心的新闻标题看得笔者头皮发麻,心里发虚。面子。中国人最讲面子了。谁不给面子板子就打谁身上。果不其然,板子迅速就落了下来。除了北京,其他城市其实都基本上是误伤,主要是首都的影响太大了,不泼盆儿冷水不行啊。毕竟,整个2012年政策面都是“喊话式调控”,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出台,这让人们对后市不免过于乐观了。

理解了本次调控出台的背景,也就不难理解这次新“国五条”的内容了。虽然说很多人都认为本次的新“国五条”基本上都是“老调重弹”,主要是释放调控信号以及给市场敲警钟,但仔细观察一下,还是可以发现许多重要信号的。其中,“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这一条,其实是本次调控最具威力的一个内容。中断一年后再次强调房价调控目标,并明确考核问责制,一方面显示出政府坚持楼市调控不放松,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政府层面对于房价的要求依旧是“处于合理范围内”,这也算是对去年节前中央经济会议未提及“合理房价”的一个回应。大家可不要小看了这一条措施,这实际上就是一条价格控制线啊!中央要求各地“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所以去年三月底和四月初是非常关键的时间窗口。

细则:大棒高举轻落,关键点大多被忽略

如果解读成了硬划一条线、超过就问责,那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就太大了。比如,一个城市划一条1万5的价格控制线,超过了就不给发预售证或备案,那让人家超过1万5的项目怎么活呢? 然而,上述令人“担忧”的情况并没有出现,全国各地方城市对新“国五条”的解读反而极具戏剧性。有网友调侃说,这一年最火的愚人节段子,就是 “落实国五条”的作业题。作为一线城市的代表,房价“优等生”北京、上海答的是论述题。面对国务院的国五条细则命题,京沪版本显得较为严格。而也有的城市把国务院新“国五条”的内容干脆就照抄了一遍,但更多的城市则作答得相当敷衍,仅仅只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具体来说,笔者把部分城市新“国五条”的主要细则总结在下表中:

城市 新“国五条”主要细则
北京 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新旧政策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上海 强化异地人群贷款审查 将严征20%个税;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调整二套房首付款比例。
广州 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增幅;非本市户籍连续1年纳税不能补交限购1套。
深圳 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增幅;未提20%个人所得税征收细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新筹建保障性住房4万套。
天津 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比重,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要对购房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复核。
重庆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建成15.58万套、新开工23.39万套保障性住房;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达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以上,严格限制容积率小于1的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开发建设;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在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房、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二套)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征收房产税;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南京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内容中并未提及会征收20%的税。
郑州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住房用地供应总量高于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将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纳入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广大市民关心的“20%个税”以及“二套房利率”、“限购是否扩大”政策只字未提。
成都 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昆明 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继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差别化住房信贷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没提“转让二手住房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青岛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明显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限购令并没有扩大到全市所有行政区域,仍为市内六区范畴限购;未提“出售二手房按照差价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济南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并没有提到“20%个税”征收及提高二套房首付等问题。
合肥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未提及“20%个税”。
大连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西安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并未提及“二套房首付提高”、“房产税及个人售房征税20%”等内容。
兰州 新房价格涨幅低于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海南 不出台专门的“国五条”地方细则,并将延续海口和三亚两地原有的限购政策。
长沙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后的实际增幅以下,保持基本稳定;未提“差额部分征收20%个人所得税”、“限购”、“限贷”等具体细则问题。
南昌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本市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以内;并没有回应备受关注的“20%个税”政策如何执行的问题。

全国部分城市新“国五条”细则节选

从上表不难看出, 在这些发布细则的城市中,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仍然是属于政策执行较严的区域,但二、三线城市普遍都留有一定余地。北京是最为具体的,不仅有洋洋洒洒的十九条新规,还有多条严厉规定。在上表中大家看得最多的短语应该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这句话其实非常耐人寻味,它体现出了地方政府对于房价的暧昧态度。显然,几乎没有地方政府是想让房价跌的,“土地财政”明摆着在那儿。但是房价涨得太快了又会被“问责”,所以允许房价涨,但让其上涨幅度和收入上涨幅度相匹配,也成了各个城市之间的默契。

不同经济水平的城市的收入增长水平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的城市由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数高,所以增幅会比欠发达城市低一些。以广州为例,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目标为11%,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CPI涨幅控制在3.5%左右,以此推算,广州全年的房价控制目标大概为不超过7.5%左右。像一些西部城市,人均收入都是10几个点的增长率,扣除通胀因素的房价涨幅限制也基本在10%左右。

至于“20%所得税”细则,大多数城市都是避而不谈。只有北京明确表示3月31日起严格执行20%个税,是明确了严格执行时间表的唯一城市。也有城市,比如沈阳,解读为“二手房交易差额20%的政策和按全额1%核定征收并行存在,均是国家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要求,而难以核实原值的房产,如老的动迁房、房改房、福利房,则按全额的1%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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