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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轴地块"没登场 青岛年末土拍大戏演砸了!

12月30日,青岛市有4宗商住用地进行拍卖。在位于城阳区的3宗地中,位于和阳路北、黑龙江北路西侧和正阳路南、黑龙江北路西侧的两宗批发零售用地无人竞拍;而位于青银高速东、春阳路南的的商务金融用地被青岛蔚蓝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864元/㎡的楼面地价竞得,总价1452.49万元。

而另一宗位于浮山新区同安路以北、劲松七路以西的F1-5-1地块的拍卖则“因故中止”。这场土拍被誉为青岛年末土拍大戏的“压轴”之作,结果却“因故中止”,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显示:再次拍卖事宜,以届时补充公告为准。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拍卖中止,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并没有通知,甚至连土储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自己是今天才得知拍卖中止的。

浮山新区同安路以北、劲松七路以西F1-5-1地块拍卖“因故中止”

在青岛土地市场上,土拍中止虽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过。2013年年底南京路1号地块的拍卖就也出现过中止情况,至今也没有再次拍卖;而在上周,李沧区黑龙江路617号地也是拍卖中止,原因是无人申请。参考其他的一些土拍中止情况,浮山新区地块拍卖中止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1、无人申请

上周拍卖的李沧区黑龙江路617号地就是因为无人申请而中止拍卖的。无人申请的地块一般都是条件差、开发难度大、盈利预期低的土地,但浮山新区地块显然不是这样的地块,根据锐理数据之前的测算,这块地位置佳、配套全、性价比也高,即使起拍价翻番也能有得赚,因无人申请而中止拍卖的几率极低。(延伸阅读:底价翻番都有得赚?浮山新区地块测算结果让人看醉了

2、土地所有权存在纠纷

虽然按照规定,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所有方是国土局和土储中心,但实际上,不同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并不同,像浮山新区地块,位于崂山区中韩街道大埠东社区,土地为村集体所有,按照崂山区的相关规定,虽然由国土局进行了收储和出让,但村集体才是实际上的土地所有方,土地出让后的收益在扣除相关税费后,要返还给村集体80%。若村集体内部存在纠纷,或者村集体与意向开发商之间没有达成协议,土地中止拍卖也是很有可能的。2013年底中止拍卖的南京路1号地块,就是因为之前的几家土地所有方存在复杂的债务纠纷。

3、社会公共利益需要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浮山新区的规划早已确定,该地块并没有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规划,这一原因拍卖中止的可能性不大。

4、司法部门没收财产收回土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财产而收回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浮山新区地块的原所有方因为法律问题而被没收或冻结财产,地块拍卖因此中止,也是有可能的。

5、政府管控土地收入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在控制土地出让收入。截至12月28日,青岛市土地招拍挂市场12月份的商住用地成交金额已经超过了86亿元,在12月的最后3天,全市还有近30亿货值的土地将进行招拍挂,如果都能顺利成交,12月的土地收入将超过110亿元,创下自2011年2月以来的最高纪录,这其中,浮山新区地块的的起拍价就达到了10亿元。不排除政府为了减小“土地财政”的不利社会影响而控制土地出让。

当然,以上的种种原因都是猜测,浮山新区地块拍卖“因故中止”的真正原因如何,还是以政府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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