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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土地新政出炉 存量土地补差价可转综合用地

8月12日晚间,上海市规土局联合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综合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试点意见》。上海自贸区二次开发迎来实质性进展。

据意见原文,此次制定该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推进自贸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完善区域功能和配套,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意见要求在制定自贸区内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时,鼓励用地类型施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混合。

在土地供应上,鼓励“租让结合、险租后让”的出让方式供应土地,中标人或竞得人先行租赁土地进行建设,通过规划土地验收或达产验收,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条件的再按照协议方式出让。

亮点一:存量土地补差价转综合用地

对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上,土地权利人可按照市场评估价补缴土地价款,将存量建设用地转为综合用地。

《意见》中关于综合用地的定义是指土地用途分类中单一宗地具有两类或两类以上使用性质(商品住宅用地除外),且每类性质地上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比例超过10%的用地,包括土地混合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方式,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混合用地”规划性质相对应。

关于综合用地的价格,该意见也作了详细说明,综合用地出让地价确定由自贸区土地招拍挂办公室委托机构进行评估,综合确认出让底价。

协议方式出让地块的,底价不低于各用途土地基准地价乘以其比例的70%,采取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方式供地的,出让底价不得低于综合用地各用途对应基准底价乘以其比例之和。

亮点二:部分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减至20年

意见规定,综合用地中各类用途的最高出让年期按照其各类用途分别计算,涉及新增工业用地项目、仓储物流项目的用地,出让年限不得高于20年。

国家及本市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新兴项目,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及程序认定后,出让年限不得超过50年。

该意见自8月1日起实施,两年有效期。

链接:自贸区有哪些“地主”

据统计,在上海自贸区拥有土地资源的除外高桥外,典型的如海博股份,区内拥有11万平方米土地。子公司海博物流全供应链公司在临港自贸区物流园区内,占地165亩,拥有三座高台常温仓库共60000平方米。

同时,自贸区内“土豪”上市公司还包括:锦江投资拥有6000平方米土地;交运股份拥有临港产业区港口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后者拥有土地储备;浦东金桥拥有1.78万方仓储土地,同时控股股东参与临港建设,临港地区有20万平土地储备;中储股份的上海临港保税物流基地项目拥有土地面积约4.75万平方米。

此外,还有东方创业,旗下子公司参股的东方国际物流将在洋山深山港物流园区内购入土地约120亩。也有外地企业机器人将在上海建设国际总部,以优惠价格受让金桥集团不超过5000平方米房屋作为其办公用房,并在金桥临港综合区规划6万平方米用地作为一期产、学、研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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