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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套住房成小官巨贪标志更有落马高官拥数百房产

近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河北省纪委通报了多起官员腐败案件,其中,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该案中,除了上亿现金和37公斤黄金,68套房的疑似房地产腐败行为也再引关注。连同此前为人所熟知的“房叔”案、刘志军案、谷俊山案,可见房地产领域腐败在分布人群的职位级别上,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村支书,可谓“老虎”、“苍蝇”并存。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月初消息,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其中官商勾结、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十分普遍。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腐败,占比高达95%。

盘点
官员涉房地产腐败
官商勾结、跑官卖官

这是房地产腐败中最普遍存在的现象。官员借由房地产寻租积累不法利益,或从中卖官鬻爵,或从中为升迁积累行贿“筹码”。多轮“巡视反腐”中因涉房地产腐败而落马的官员,不少人的贪腐冲动来自于买官卖官。贵州省安顺市原市长王术君、广东省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均是相关典型。

“小官巨贪”

近期的中央巡视尤其指出,多地“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其中,拥有多套住房可谓“小官巨贪”的“标志”。无论是刚刚被查处的马超群案,还是昔日多地被曝光拥有数十套房产的村支书,虽职务级别较低、但腐败行径令人咋舌。这些人或是把握房地产交易重点领域的国土、住建部门的低职级干部,甚至只是村官,或是企图凭借投机性住房牟利的其他领域“小官”,其“巨腐”轨迹往往与房地产不无关系。

一把手腐败

2014年的中央首轮巡视发现,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数量多、危害大,而且呈现上升趋势。在此方面,前有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动辄数百套的房产,后有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等地方政府一把手插足寻租。一把手涉腐行为中,房地产腐败无疑是一个重要主题。

遏制
多部门应共同发力

遏制涉房腐败尚需多部门和上下级纪检部门“合纵连横”、持续共同发力。

一方面,治理涉房腐败尚需纪检部门与国土、住建、审计、财政、人大、司法等多部门长期配合,共同发力。人大当担负起立法保障职能,重视“出台《公共资源法》”、“加大对房地产腐败官员的法律追责力度”等舆情和建议,让反腐改革于法有据;国土、住建部门应牵头建设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为“查房反腐”提供有力保障;纪检、行政、政法部门则应加大办案过程的衔接,用党规、法律震慑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另一方面,房地产领域的反腐工作中,因往往触及一把手权力或“窝案”,相关地方利益盘根错节,故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就十分重要。此外,打造跨多部门的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无疑能有效提升查办质量和效果。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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