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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3月施行 楼市现紧张预期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专家分析表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建立。对房地产市场而言,将有利于摸清楼市“家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预期。

2月12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土部方面通报各地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如何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详情]

不动产登记将落地

距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联席会议称,确保条例实施后新旧证书并行使用,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证书,还是继续颁发各类旧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已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本届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会议强调,下一阶段将确保先行地区统一登记窗口设置到位,颁发统一证书准备就绪。同时,尽快颁布统一的登记薄册和证书,与条例实施同步启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实施细则也将加快出台。在信息平台方面,官方确定该平台今年将上线试运行,2016年拓展扩容,2017年全面运行。[详情]

细则有望三月份正式出台

日前,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等八家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国土部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事项展开集中办公,包括研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记者从消息人士获知,该实施细则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有望在近期推出,最理想的情况是,细则于3月1日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同步落地,以便于基层顺利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法规政策委员会秘书长康俊亮表示,去年底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更多是原则性与方向性内容,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框架性的指导意见。而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制度与操作办法,包括登记人员与登记程序,更具操作性,有利于基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铺开。[详情]

不动产登记:官方否认“反腐说”

自去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成立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一直被部分媒体解读为“反腐”和“降房价”。对此,专家认为,不动产登记旨在确认和保护产权,推进不动产信息的公开透明,并着力打造高质量的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登记本身并不影响楼市供求基本面,反腐一说也是坊间过度演绎。

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王广华曾对媒体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功能和目的,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不是为了反腐败和降房价。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指出,长久以来,各地住建部门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公民住房交易备案,真要反腐查房产,已有的住建交易系统完全能够胜任。[详情]

不动产登记:打压房价不是目的

在不动产登记的舆论解读方面,外界一直存在着“反腐说”和“打压房价说”两大言论,认为之所以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反腐和打压房价,但国土部门和一些法律学者则数次回应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为了制度完善,直接目的并非是反腐和打压房价。

王广华近日也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功能和目的,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不是为了降房价和反腐败。

“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物权法》早就有了规定,将有权查询的主体限定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但不能以人查房,必须按照法定的原则开展查询。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登记信息公开查询要继续依法开展,但不会无条件、不受限制地全面公开,不会导致居民住址、身份等基本信息外泄。”王广华说。

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属地原则、查询主体及查询范围问题。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由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作为查询主体,可以查询法定范围内的登记资料。

这也意味着,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以人查房”,进而去“反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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