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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经纪人资格认证:管到位的巨大进步

8月1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其中取消的共计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包括了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业资格许可。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国务院取消房地产经纪的职业资格许可并非意味着要放弃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和经纪人的监管,未来的经纪人资格考试以及后续的经纪人信用档案管理和执照管理应由行业协会接手,因此此举是要加强对房产经纪行业的监管,是管好、管合理、管到位的巨大进步。这也是国内经纪企业多年来向主管部门反馈和建议的结果,预示着目前国内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考试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将得到解决,对于房地产经纪人职业素养的提升、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过往执业资格考试问题重重 亟待合理化

胡景晖认为,自2001年《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以来,在过去10多年里,国内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客观上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未能有效发挥人员职业素养保障、执业信用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化和经纪人专家化的应有作用。

一是考试内容与经纪人业务的实操脱节,过于理论化。由于考试内容与业务的脱节,一方面很多一线从业的经纪人因为考试题目设置的不合理而难以通过;另一方面,考试又受到一些并不从业的“考证族”的追捧。这导致行业中出现了“考证的人不从业,从业的人不考证”的怪现象,造成真正执业的一线经纪人持证率整体偏低。

二是由于经纪人持证率偏低,造成对经纪行业人员的管理在客观上难以有效实施。只有当行业整体持证率能覆盖大部分从业人员时,才能切实有效地建立经纪人员信用档案,对从业者进行长期、有效的执业跟踪和监督。但目前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考试却显然做不到这一点。

三是过往考试的考试时间设置、考试频次、考试方式等执行细节方面存在诸多不合理。考试时间上,目前国家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定在每年10月份的周六、日。就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说,9、10月通常是市场成交旺季,而周末又是经纪人的业务高峰时段,一线从业的经纪人往往因忙于业务而难以有效备考和及时参加考试,造成通过率偏低;考试频次方面,一年仅能考一次,一线经纪人往往要多年才能获得职业资格,也才能进入信用监管的范畴;考试方式目前全部是考卷笔试,缺乏电子化的解决方案,不够灵活。

由行业协会设置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将是有利之举

对于过往执业资格考试问题重重的实际,胡景晖认为,由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合理设置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将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方法。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经纪协会对于经纪人考试内容的合理性设置相对更为了解,对于经纪人考试的时间设定、考试频次、考试方式等也能做到更加贴近经纪从业人员,实现“内容更实际,形式更灵活,方式更科学,结果更具有持续性”。

同时,行业协会对于从业人员的监管也相对更加主动,在提高行业整体持证率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经纪人执业信用档案,能够实现对经纪人的职业素养和执业行为更加有效的监管,促进行业素质和形象的提升,真正实现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降低行业门槛的“全民经纪人”应取缔

国务院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是否意味着未来张三李四都可以去卖房子呢?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比如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所谓“全民经纪人”模式,试图让很多不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素质的人都可以从事房屋经纪活动。这一模式降低了行业门槛,扰乱了行业秩序,也违背了我国关于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相关法规,还会给购房人带来巨大的风险,应该予以取缔。

所谓“全民经纪人”,是一种通过网络、移动客户端平台连接普通人和经纪公司的经纪人,由他们直接为楼盘项目开发商和二手房业主卖房的一种“营销模式”。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全民经纪人”模式事实上存在着诸多弊端:

一是违背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趋势。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和发展模式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状况,从长远来看房地产经纪行业实行严格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是行业发展的必然之举。这一点已是市场各方的共识。

“全民经纪人”则在突破了这一要求底线。不但不是持证上岗,反而是任何人都可以上岗。这种模式降低了行业的人员准入门槛,拉低了经纪人和销售员的职业水平,不管是谁,张三也好李四也罢,都可能出来从事房产的销售。服务品质、职业形象、交易规范等各方面都难以保障,造成了行业混乱、影响行业形象。

第二,违反了我国关于房产经纪活动的法律明文,带来市场交易活动的混乱。2011年由住建部、发改委、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下发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全民经纪人”绕过经纪机构,直接从互联网平台和移动客户端插手房地产经纪人员,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如果经纪人员依靠卖房来赚取外快,由于缺少了经纪机构的监管和企业制度的约束,他们会完全以成交和赚钱为目的,必将会导致在成交过程中出现诸多的不规范行为,如隐瞒房屋瑕疵、销售过程中违规操作等,甚至大量滋生“一房多卖”的恶意欺诈行为,从而加大消费者(购房人)的风险;并且一旦出现问题,购房人损失的追回、索赔等权益也无从保障。

由于房地产交易的金额巨大,很多购房人一生也就消费一两次。如此巨大额度的交易过程中,“全民经纪人”由个人促成成交的模式会给购房人在置业过程中形成巨大的的风险。比如,出现“二手房买卖成交却无法过户”、“新房成交后却出现烂尾”等,给消费者带来重大的损失和伤害。

第三是造成市场管理和行业管理上的“真空区”,造成监管困难,妨碍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全民经纪人”的模式由互联网房地产电商所发起,跨越了房地产领域和互联网信息领域。这一模式的存在钻了市场监管方面的空子,在其快速蔓延的情况下,对于已经引发的市场纠纷和问题,客观上存在着监管困难。尽管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各经纪企业在用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管理办法进行自律,由于缺少行政管理的支持,收效并不理想。如果任其在市场管理的“真空区”发展,必将进一步导致行业乱象丛生、秩序混乱,形成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

对于房地产经纪行业这样一个尚待规范和发展的服务行业来说,必然会影响这一已经吸纳了数百万就业岗位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全民经纪人”的模式和传销、“老鼠会”(金字塔销售模式)等相比有很大的相似性,任其发展还将有可能滋生市场欺诈、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获取、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危害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的严重问题,对整个经济环境和社会秩序也形成干扰。

由于所谓的“全民经纪人”模式存在以上的种种弊端和危害,造成了政府监管上的真空,形成了行业归属和管理归口上的缺失,危害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干扰了正规经纪公司的运营和正当经营经纪人的利益,胡景晖表示:未来行业将进一步建议政府从维护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交易、维护正规经纪企业和经纪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取缔“全民经纪人”这一所谓“营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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